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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修正「戶政類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檔徵字第10400016062號 函
法規體系: 檔案管理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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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本次修正項目編號070305之項目名稱為「各項證明書申請」,內容描述為「結(離)婚、婚姻紀錄、遷徙紀錄、姓名更改紀錄等各項證明書申請書及相關佐證文件」,該主題編號0703之主題說明配合修正。
        二、檢附「機關共通性檔案保存年限基準-戶政類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戶籍簿件申請部分)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電子檔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archives.gov.tw)文檔法規»相關子法»行政規則」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