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0年12月12日(90)檔案管理局檔秘字第 0002054-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3年6月16日檔案管理局檔應字第0930004658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102年2月6日檔案管理局檔應字第10200125342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之1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應字第1070013511B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5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應字第1080014299B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2條、第5條之1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111年12月30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應字第1110019735B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之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