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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離島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院授主基法字第1060200891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土發展類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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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0年3月16日行政院(90)台孝授二字第02544號令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93年12月2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二字第0930007608B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94年11月23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一字第0940008508A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98年3月13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一字第0980001430A號令修正發布  
5.中華民國98年12月16日行政院院授主孝一字第0980007365A號令修正發布
6.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22318號公告第8條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101年2月6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
7.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1680號公告第8條所列屬「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1月22日起改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轄
6.中華民國103年3月28日行政院院授主基法字第1030200210A號令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104年10月29日院授主基法字第1040200900A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
8.中華民國106年10月30日院授主基法字第1060200891A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