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3年1月20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人字第103000025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1條,並自103年1月22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6年3月22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人字第1060003760號令修正部分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人字第111002578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111年8月27日施行
4.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人字第發人字第1130000541號令修正發布第13條、第21條,並自113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