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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院授發檔(資)字第1090022610號函修正
法規體系: 檔案管理類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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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83年02月04日行政院臺八三秘字第04954號函
中華民國88年12月04日行政院臺八八秘字第4413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1年05月10日行政院院臺秘字第0910019282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3年06月30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會訊字第09300152571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6年11月19日行政院院授研訊字第0962460346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9年05月28日行政院院授研訊字第0992460589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99年12月15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會訊字第0992461513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4年02月02日院授發檔(資)字第1040008032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4年07月08日院授發檔(資)字第1040008303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院授發檔(資)字第1090022610號函修正部分規定及第七點附錄一,除第八點及第九點、附錄一、附錄三至附錄八、附錄十需配合完成公文及檔案管理資訊系統功能調修,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