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視中長程個案計畫等與性別平等相關法規、政策、國際相關指引之相關性,如: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永續發展目標(SDGs)、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等。
(2)
蒐集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資訊,包括政策規劃者、服務提供者、受影響者,並關注交織性(如:性別與種族、族群、年齡、職業、身心障礙狀態、性別認同、性傾向、性別特質等交織),探究不同處境或需求是否存在差異,及造成差異之原因,並運用性別統計及分析,「看見」性別議題。
(3)
依據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資訊,找出計畫等之性別議題,訂定性別目標、執行策略等。
2.
為強化計畫等在研擬或修正初期即融入性別觀點,可就計畫等方向、構想、GIA檢視表等,適時洽詢「性別諮詢員」提供建議,以融入性別平等觀點及蒐集相關意見。
3.
依編審要點第五點第八款第三目附表二「中長程個案計畫性別影響評估作業說明」(以下簡稱GIA評估作業說明),性別諮詢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公、私部門曾任臺灣國家婦女館「性別主流化人才資料庫」專家學者(該資料庫已於一百零九年停止更新,惟仍可下載一百零八年度專家學者名單)。
(2)
現任或曾任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民間委員。
(3)
現任或曾任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民間委員。
(4)
曾任各機關性別平等專責人員(累積滿二年者)或兼辦人員(累積滿三年者)。
(5)
曾辦理或協助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GIA檢視表」作業,且經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性別影響評估案例分享專區」收錄至少一案者。
4.
依GIA評估作業說明第四點規定,計畫主辦單位經諮詢「性別諮詢員」意見後,選用適用GIA檢視表「一般表」或「簡表」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二)
計畫報院作業階段:
1.
辦理GIA檢視表「一般表」相關作業:
(1)
各單位完成GIA檢視表之機關自評、回應性別落差與需求等項,將GIA檢視表併同計畫書草案送請性別平等專家學者(以下簡稱「程序參與者」)填寫。
(2)
各單位依「程序參與者」意見修正計畫書內容,及請「程序參與者」再次審閱。
(3)
考量「程序參與者」宜熟悉本會業務,請各單位邀請本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近二屆任一外聘委員擔任「程序參與者」,徵詢意見並協助GIA檢視表作業。
(4)
本會每屆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外聘委員為三人,為廣納多元領域及增加作業彈性,「程序參與者」邀請對象包括本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近二屆外聘委員;其外聘委員名單得參考本會網站性別主流化專區。
2.
辦理GIA檢視表「簡表」相關作業:
(1)
符合GIA評估作業說明第四點所列條件,且經諮詢「性別諮詢員」之意見後,方得選用簡表。
(2)
於研擬初期閱讀並掌握表中所有評估項目;並就計畫方向或構想徵詢「性別諮詢員」,或提報本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蒐集性別平等觀點之意見。
(三)
審議階段:依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等機關審議意見,修正GIA檢視表及計畫書內容。
(四)
執行階段:執行時如有性別平等相關議題,得提報本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進行諮詢討論。
四、有關性別影響評估辦理規定、表件及案例等:請參考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gec.ey.gov.tw/)-性別主流化-性別影響評估專區,及「性別影響評估案例分享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