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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機關檔案管理單位及人員配置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檔企字第10300111041號 函
法規體系:
檔案管理類
立法理由:
企劃組函頒全國4種行政規則修正清冊.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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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0年12月12日檔案管理局(90)檔秘字第 0002066 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3年3月31日檔企字第10300111041號函修正第6點、第7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