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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23 介紹《2017經商環境報告》新增「向政府銷售」指標

       政府採購是公共部門向私營部門購買商品,服務或工程的過程。總體而言,政府採購平均占GDP的10%至25%,這使得採購市場成為私營部門的獨特商業機會。

 

       鑑於其龐大的規模,政府採購可能影響市場的結構和功能,而不僅僅是購買的商品和服務的數量。例如,短期內,公共部門透過採購政策,可以影響潛在供應商之間的競爭;從長遠來看,政府採購可以影響投資,創新和市場競爭力。

 

       今(2016)年10月世界銀行發布《2017經商環境報告》,增加一項「向政府銷售」(Selling to the government)調查指標,衡量包括臺灣等78個經濟體,政府採購的便利性。為確保78個經濟體的數據具可比較性,此調查設定的假設情形為:主要商業城市的地方政府採購單位,正在計劃重建一條相當於人均收入91倍或200萬美元(以較高者為準)價值的道路,並公開和競爭的程序發起公開招標。

 

此指標調查:「可及性和透明度」、「投標保證金」、「付款延遲」、「激勵中小型企業措施」及「申訴機制」等5個領域:

 

I. 「可及性和透明度」:是評估潛在投標人是否可以取得政府採購訊息以及如何取得該訊息。通過精簡採購流 程和支持虛擬取得信息,政府採購(或電子採購)的數位化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及透明度。研究顯示,增加的透明度要求有助減少政府支出,並提高了政府採購系統的有效性。

 

II. 「投標保證金」:是評估潛在投標人需要預付的金額及押標金的形式。投標保證金,應予合理規範。過高的投標保證金可能會阻礙資源有限的公司參。為了防止此情況發生,可以由法律規定保證金上限。

 

III.「付款延遲」:是評估企業在契約完成和服務交付後,收到政府付款所需的時間。及時獲得付款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至關重要。 研究顯示,政府支付的延遲直接影響小型企業,因為他們經常需要增加借款以抵消現金短缺。政府支付的延遲對私營部門的流動性和利潤有直接影響,從而減少經濟增長。

 

IV.「激勵中小型企業的措施」:是評估經濟體是否有制定具體的法律規定或政策,以促進中小型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的措施。由於中小型企業佔很大比例的企業,世界各國政府正在設法鼓勵這些企業參與政府採購市場。調查顯示,62%的經濟體已經制定了具體的法律規定或政策,以促進中小型企業公平參與政府契約。

 

V.「申訴機制」:評估對政府採購項目提出申訴的程序,包括投訴者,提交投訴的地點和審查機構的獨立性以及授予的補救措施。對於投標人,公平和公正的申訴機制至關重要,因為它保證他們可以提出申訴,並及時審查他們的申訴。強有力的申訴機制還可以阻止採購官員不當行為,對採購系統的完整性至關重要。

 

此次調查報告,綜整4點調查結論:

 

1. 使用電子政府採購系統有明顯的趨勢。調查顯示,97%的經濟體有一個或多個專門用於政府採購的線上入口網站。

 

2. 約90%的經濟體的政府採購有投標保證金要求,供應商必須滿足此要求投標才能被接受。

 

3. 37%的經濟體,供應商於契約完成和服務交付後,30天內收到政府付款;而在47%的經濟體,31天到90天之間收到付款。

 

4. 向政府銷售指標,揭示了78個經濟體之間顯著差異。雖然在提高政府採購系統的透明度和效率方面有明顯進展,但仍然普遍存在諸如缺乏取得資訊,延遲付款,無法預料的投標保證金要求、無效的申訴機制等障礙

 

附註:

 

1.《2017經商環境報告》新增「向政府銷售」指標介紹參見:http://www.doingbusiness.org/~/media/WBG/DoingBusiness/Documents/Annual-Reports/English/DB17-Chapters/DB17-Annex-Selling-to-government.pdf

 

2.「向政府銷售」指標方法論參見網址:http://www.doingbusiness.org/Methodology/selling-to-the-government

 

3. 《2017經商環境報告》「向政府銷售」指標調查結果,參見網址:

 

http://www.doingbusiness.org/data/exploretopics/selling-to-the-government 下載


  • 相關檔案
    1. DB17-Annex-Selling-to-government
    2. DB17SellingtotheGovernmentdata10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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