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摘要如下:
在過去十三年中,世界銀行的經商環境報告已成為世界上最有影響力也最被重視的評比之一。臺灣從2008年參與調查開始,排名大幅進步,在2016年的報告中,臺灣在189個經濟體中排名第11位。相較之下,臺灣在該報告下之「保護少數股東」一項評比僅排名第25名,表現差強人意。為理解臺灣在此一面向表現落後,以及應如何強化少數股東法制保護,國發會爰委託國立臺灣大學於2016年5月完成本研究。
本研究透過比較法視角,針對保護少數股東之問卷項目與我國之官方回應加以檢視。我們發現,在至少四項問題中,臺灣的規定並未被充分理解,因此未能得到應有之成績。透過在計畫執行過程中前往美國華盛頓與經商環境報告小組的負責人員訪談與溝通,上述意見也獲得相當程度的肯認。我們也針對問卷中另外一項未得分之問題,提出具有立法可行性的修法建議。
此外,本研究更針對在少數股東保護上非常重要的兩項制度,亦即代表訴訟制度與不公平侵害救濟制度,提出報告。本研究認為臺灣的代表訴訟制度必須加以修改,而發源於英國的不公平侵害救濟制度應加以引進。
本研究另一重要目標則為廣泛蒐集、整理我國關於少數股東保護的相關文獻,以供各界參考。經整理大量文獻,並配合上述的研究重點,本計畫將之分為「股東權」、「股東會」、「忠實義務」、「代表訴訟」以及「公司治理」五大類,希望可以清楚呈現學者專家及相關碩博士論文中主要結論與建議,也可以提供主管機關、委託機關等政府相關單位以及社會各界未來思考公司法修正時,更便利、有效的資訊來源。